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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2012“最美浙江风景名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2“最美浙江风景名胜”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唐伯虎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10-18 来源:天下摄影网 点击:6459 次  【打印

       今年是我国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签署40周年。为充分展示我省各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的秀美风光、特色风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2012“最美浙江风景名胜”摄影大赛。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风景名胜》杂志社
三、摄影作品征集
1、投稿者可为海内外专业摄影人士、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等;不限性别、年龄、地区、职业。
2、投稿作品在内容上必须为反映浙江省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的新作。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罗列,每组4~6幅照片)均可,彩色、黑白均可。
3、作者通过天下摄影网(http://ysyz.tianxiasy.com )影赛影展栏目,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作品应注明所在风景名胜区名称。
4、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本次大赛只接受近三年拍摄的新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6、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是数字影像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违反征稿规则者,特别是冒名顶替者,组委会将视情节取消其入选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9、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可不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10、作品入选本次大展的浙江省投稿者,可将其作为成绩之一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时予以申报。
11、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奖金含税):
一等奖:2名:稿酬各5000元
二等奖:6名: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12名:稿酬各2000元
佳作奖:80名:稿酬各500元
本次活动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参展者上传作品后,在网站上公开显示,如发现不符合参展规则的作品则立即取消参展资格。符合参展规则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网上对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浙江省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浙江省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8个)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
江郎山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
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含千岛湖)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含南雁、中雁)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含朱家尖)
天台山风景名胜区
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
楠溪江风景名胜区
莫干山风景名胜区
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
双龙风景名胜区
仙都风景名胜区
仙居风景名胜区
浣江五泄风景名胜区
方岩风景名胜区
百丈祭--飞云湖风景名胜区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天姥山风景名胜区
二、省级风景名胜区(41个)
杭州市:超山、大明山
宁波市:东钱湖、鸣鹤—上林湖、天童—五龙潭
温州市:仙岩、泽雅、瑶溪、滨海—玉苍山、洞头、寨寮溪、南麂列岛、氡泉—九峰
湖州市:天荒坪、下渚湖
嘉兴市:南北湖
绍兴市:南山、曹娥江、鉴湖、吼山
金华市:六洞山、仙华山、龙潭—郭洞、三都—屏岩、九峰山—大佛寺、花溪—夹溪、白露山—芝堰
衢州市:烂柯山—乌溪江、钱江源、三衢石林
舟山市:岱山、桃花岛
台州市:桃渚、划岩山、大鹿岛、响石山
丽水市:石门洞、南明山—东西岩、云中大漈、箬寮—安岱后、双苗尖—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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